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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營區注意事項】
1.本營區夜間實施車輛管制,時間為晚上22:00至翌日清晨06:00時。
2.晚上22:30時後禁止喧嘩,並停止活動放低音量,以免影響他人安寧,如無法認同與遵守請勿預約。

3.露營區內嚴禁營火﹑點火把﹑放爆竹,烤肉要使用離地30公分以上高腳烤肉架 (違反此規定罰款1000元並馬上離開本營區)
4.營區內不得使用發電機及高分貝音響設備。
5.團體租用營地舉辦活動需另行加裝特殊音響設備或燈光者,必須先徵得營區同意。 
6.本營地不負責露營裝備.車輛.人員之保管責任,請妥善保管自身財物、裝備、車輛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若有遺失園區不負賠償責任。請自備盥洗用具。
7.全園區為草地及林旱地,嚴禁燃放天燈、爆竹。

8.未開發區域森林區請勿進入,以確保自身安全並維護生態環境。山區露營注意 自身及孩童露營安全,建議投保相關保險,預祝您露營平安愉快!

9.營區內因風景優美請多注意自身安全。未經允許,請勿私自進入他人營位活動。

10.營區內禁止攜帶寵物及播放擴音設備(卡拉OK)、打麻將、賭博、酗酒、吸食毒品、禁藥及施放任何型式種類的鞭炮煙火,以維護安寧,違者取消露營資格)。
11.請勿使用耗電量大之電器用品(電鍋、咖啡機、電磁爐及電毯等...),以免造成營區跳電。
12.不可任意輾壞草皮攀折花卉﹑樹木及採擷水果{營區共分為五區,每區會提供一台小推車,將車輛停至該車位後,已小推車將個人物品及行李運至該營位,使用完後將小推車放置原處方便下一位貴賓使用}。沿途或營區外之農副產物如:桂竹荀、李子、、等等違者加倍賠償。
13.露營區內垃圾分廚餘回收及一般垃圾(內含資源回收物品)二種,請勿任意丟棄以維護環境整潔。

14.露營管理服務中心營業時間AM7:00~PM21:30。

※營區高地水源取之不易,敬請共同節約用水。
※於大自然中請愛護花草樹木及尊重所有生物。
※臨走時請將垃圾清理完畢,場地恢復原狀。

**請遵守警戒標示,勿穿越欄杆(圍籬),並接受管理人員指導,若發生任何意外營區不負任何責任,請自行負責。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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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wty585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